总停房子产权文凭遗落补证通知公告
(2022)第02号
💫申请人因保管不善,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现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该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。如有异议者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。逾期无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,我局将依法为申请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。
顺序号 | 管理权人 | 卡住产类型的 | 没有形动产坐落于 | 范围 | 不了使用权毕业证书号 | 微信备注 |
1 | 王建文 | 国有土地 | 曲周县新华路南10米长街西边 | 243㎡ | 曲国用(2013)第QD050号 | |
特此公告信息
联系电话:0310-8850955
𓆉 曲周县生态市场和建设规划局
2022
年 3 月 25 日